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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研修赴华南农业大学培训的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796

各相关学院:

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能力,增强博士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本领,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派我校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30名赴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博士研究生导师综合能力提升研修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日期定在202159日至5月16日,培训时间为8天(包含往返时间)。

二、培训导师的范围条件及名额分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学科建设情况,结合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学科建设需要,本次参加研修培训的人员主要为2020年新增或未参加过培训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学术骨干。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化学化工学院6人、机械电气工程学院4人、水利建筑工程学院3人、食品学院2人、农学院5人、动物科技学院4人、生命科学学院2人、经济与管理学院4人,共计30人。

三、程序

导师个人申请,学位点推荐,学院审核。申请参加培训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安排好自己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申请者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申请表》(一式2,其中学院留存1份),提供电子彩色证件照片(由学院统一收集,红底、蓝底均可,用于打印结业证书和培训档案)具体要求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各学院要大力支持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研究生导师培训的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

研究生导师个人申请,经一级学科点、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2021年428下午16:30前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汇总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申请表》纸质版各一式1份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以上汇总表、申请表及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至527290302@qq.com

联系电话:2057980  联系人:肖守德 梁习丹子 沈蕾

 

附件:附件一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管理暂行规定.doc

附件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申请表.doc

附件三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汇总表.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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