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796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能力,增强博士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本领,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派我校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30名赴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博士研究生导师综合能力提升研修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日期定在2021年5月9日至5月16日,培训时间为8天(包含往返时间)。
二、培训导师的范围、条件及名额分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学科建设情况,结合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学科建设需要,本次参加研修培训的人员主要为2020年新增或未参加过培训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及学术骨干。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化学化工学院6人、机械电气工程学院4人、水利建筑工程学院3人、食品学院2人、农学院5人、动物科技学院4人、生命科学学院2人、经济与管理学院4人,共计30人。
三、程序
导师个人申请,学位点推荐,学院审核。申请参加培训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安排好自己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申请者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申请表》(一式2份,其中学院留存1份),并提供电子彩色证件照片(由学院统一收集,红底、蓝底均可,用于打印结业证书和培训档案),具体要求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各学院要大力支持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研究生导师培训的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
研究生导师个人申请,经一级学科点、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6:30前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汇总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申请表》纸质版各一式1份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以上汇总表、申请表及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至527290302@qq.com。
联系电话:2057980 联系人:肖守德 梁习丹子 沈蕾
附件:附件一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管理暂行规定.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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